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查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以下简称“纲要草案”),这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宏伟蓝图。五年规划既是“国事”,也是“家事”,其中,民生福祉类指标占比为历次五年规划中最高,与老百姓的生活有关的规划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推动稳定就业居住的农业转移人口有序落户
农业转移人口在城市落户,是很多人关心的话题。据了解,我国目前仍有很多农业转移人口没有在城市落户,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仍是新型城镇化的首要任务。“十四五”时期将继续降低落户门槛,实现“愿落尽落”。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城市落户限制,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推动稳定就业居住的农业转移人口有序落户。健全以居住证为载体、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鼓励地方政府提供更多基本公共服务,提高居住证持有人城镇义务教育、住房保障等服务的实际享有水平,推动非户籍常住人口逐步享有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务。
二、大力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
预计“十四五”我国将进入中度老龄化阶段,纲要草案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上升为国家战略。大力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推进公共设施适老化改造,多措并举扩大养老机构床位供给,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推进失业和工伤保险省级统筹,放宽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条件,实现社会保险法定人群全覆盖,做到“应保尽保”。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推进社保转移接续。
三
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
《纲要草案》提出促进共同富裕,自觉主动缩小地区、城乡收入差距,拓展居民收入增长渠道,完善最低工资标准。完善按要素分配政策制度,健全各类生产要素由市场决定报酬的机制,探索通过土地、资本等要素使用权、收益权增加中低收入群体要素收入,提高农民土地增值收益分享比例。
四、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1、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 建成10.75亿亩集中连片高标准农田
《纲要草案》提出,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夯实粮食生产能力基础。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强化耕地数量保护和质量提升,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 “非粮化”,规范耕地占补平衡,严禁占优补劣、占水田补旱地。
2、对易返贫致贫人口实施常态化监测
《纲要草案》提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严格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要求,建立健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机制,对易返贫致贫人口实施常态化监测,分层分类及时纳入帮扶政策范围。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和救助制度,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
3、严禁随意撤并村庄搞大社区、违背农民意愿大拆大建
《纲要草案》提出,统筹县域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通盘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 居民点建设、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防灾减灾和历史文化传承。科学编制县域村庄布局规划,因地制宜、分类推进村庄建设,规范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保护传统村落、民族村寨和乡村风貌,严禁随意撤并村庄搞大社区、违背农民意愿大拆大建。
展望 2035 年,我国将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经济总量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将再迈上新的台阶,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人民生活更加美好,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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