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先生、肖女士的房子位于内蒙古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殷先生、肖女士申请了建设用地审批,以牛舍作为建设项目名称来申请的,房屋实际是用于居住使用,没有办理宅基地使用证,是在父亲殷先生的宅基地里面修建的。
2016年,村里以棚户区改造名义进行拆迁。2018年9月,科右前旗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对委托人下达了《拆迁通知书》。2018、19年的时候内蒙古自治区科尔沁右翼前旗人民政府对委托人的房屋实施了违法强拆,殷先生、肖女士提起了诉内蒙古自治区科尔沁右翼前旗人民政府确认强拆行为违法及行政赔偿案。
案件已经到达了重审二审阶段,殷先生和肖女士在山穷水尽之时,委托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贾素飞律师代为参加本案重审二审的庭审,寄希望于贾素飞律师。贾素飞律师详细分析,从案情中发现涉案房屋强拆违法,屋内物品没有赔偿,只有羊群的损失赔偿,委托人没有被安置补偿,本案强拆行为违法。于是贾素飞律师确定了办案的思路,从遗漏强拆违法的诉求及寻找其他有利证据材料着手,据理力争。
在贾素飞律师的努力下,双方于21年5月达成和解,殷先生、肖女士本人与房屋征收部门科尔沁右翼前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了《房屋征收产权调换协议书》,约定给殷沛建、肖秀芳提供三套安置房,并支付了令委托人满意的拆迁补偿。目前,三套房屋已经实际交付使用,补偿款也已经打入殷先生、肖女士账户,委托人的征收补偿问题已经得到妥善解决。殷先生、肖女士已向法院申请撤诉。
贾素飞律师的业务能力以及对待委托人及案件认真负责的态度,获得了委托人的认可。并且为委托人争得了满意的拆迁补偿。殷先生、肖女士及家人诚挚感谢了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及案件代理拆迁律师贾素飞律师的代理工作,为贾素飞律师送来了锦旗。京平将不负所托,继续为委托人提供专业、优质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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