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的离婚案件中,拆迁安置的问题不少,所以,今天我们就离婚后的拆迁安置问题,做个梳理总结。
目前拆迁安置一般有两种情况:按房屋面积安置、按人口安置两种方式。
按房屋面积安置补偿。
1.被安置房屋属于夫妻一方婚前财产,离婚时,如何分割拆迁利益?
如果被安置的房屋属于夫妻一方婚前财产,以杭州拆迁政策为例,拆迁补偿款应归房屋所有人。由于房屋属于夫妻一方婚前财产,那么拆迁补偿款也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能分割拆迁补偿款。
2.安置房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离婚时,如何分割拆迁补偿款?
房屋属于夫妻共有财产,房屋拆迁补偿款是夫妻共同得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拆迁补偿款一般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在《民法》生效后,在分配夫妻共同财产时,法院将根据照顾女方、照顾子女、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来分配。
上述两种是在产权明晰的情况下拆迁补偿款的分割问题,相对比较简单。
在实践中,也存在一些复杂的情况,需要法官根据实际情况作出比例判断。
例如,拆迁房屋是一方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或者是一方父母的财产,夫妻双方婚后扩建或添附,此种情况下,按照面积进行拆迁补偿,夫妻另一方可以分到相应份额。
根据人口安置补偿。
房屋是夫妻一方还是一方父母的财产,按照人口的多少来计算安置面积,离婚时如何分割?
此种情况下,需要根据夫妻一方个人优惠购房指标和住房套数、面积等情况确定安置房分割。
若配偶一方安置房面积小于或等于指标面积,则该套安置房可被认定为该安置房的所有人;
若安置房面积大于指标面积,夫妻一方可购买多个面积。
三、提醒。
因为拆迁利益多涉及案件外的被安置人,所以,在离婚诉讼中,一般不会对拆迁的共同利益进行实际分割,需要对拆迁利益单独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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