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改非”是指利用住宅地理位置上的优势,将住宅作为经营场所使用。那么,征地拆迁过程中,遇到这种住改非房屋该怎么补偿?
由于产权证上登记为住宅,征收方在征收过程中很容易按照住宅的标准进行补偿,而拆迁户认为自己的房屋是经营性用房。
事实上,住改非房屋拆迁补偿,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是否办理营业手续、有无完税凭证、有无租赁协议、发票等,房屋是否实际用作经营,一般根据下列情况进行补偿: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城镇房屋拆迁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03〕42号)规定,在拆迁范围内,属于住宅性质的,但是已经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经营性用房,各地可以根据其经营状况、年限和纳税等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
住改非房屋拆迁对有营业执照的拆迁补偿,各地可以根据“住改非”房屋的经营情况、营业年限和纳税等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拆迁补偿,在实践中各地区有不同的做法,下面列举了几种补偿方式:
1.能够根据房屋的实际用途补偿,具体认定房屋确实用于经营,按照商业用房的具体补偿标准予以补偿,房屋为住宅的,按照住宅的具体补偿标准予以补偿。
2.住宅用于商业用途的,应根据住宅的实际情况,例如:是否继续营业、是否有营业执照、是否沿街等,再根据具体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3.房屋为商业用途的,按住宅房屋的补偿估价额及非住宅拆迁补偿估价之平均值确定。
4.根据住房补偿标准进行补偿,这种情况主要是由于居住房屋用于商业用途的时间较短,不支持将其作为非住宅补偿。
5.住宅部分用于营业用途的,按商业用房的补偿标准予以补偿,其余按住房补偿标准予以补偿。
对住改非房屋拆迁补偿,因各地政策不同,且房屋拆迁补偿案件本身复杂,切不能简单地套用,建议咨询专业拆迁律师,为自己争取到合理的拆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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