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各种项目和建设时,可能涉及到征收农村土地。对农民来说,土地是一种资源,在对土地进行征收时,如何使农民的利益不受损害,显得尤为重要。一般来说,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国家应该先考虑哪些方式?征收之后,房子和钱该怎么处理?究竟是按人口补偿还是按面积补偿?这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是非常重要的。
首先,要了解一下农村土地征收的法律依据。
农村土地征收的直接法律依据是《土地管理法》,第44条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最后,看看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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