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先生和蔡女士是江苏省张家港市某镇某村的村民,在该村拥有合法的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因“江苏南沿江城际铁路(张家港某某镇段)”项目的实施,黄先生和蔡女士的房屋被纳入到征收范围。从2019年3月22日,黄先生收到镇政府作出的《房屋搬迁须知》和征收部门作出的要求他们尽快签协议搬迁的各种《告知书》开始,黄先生一家就饱受逼签的折磨,不是黄先生一家不愿意配合征迁,是因为除了镇政府的告知书以外,没有看到任何有权机关作出的征迁文件,并且回迁安置地点仍然有厂房正继续生产,可想而知这样的“期房”,何时才能够让黄先生一家居住安置进去?一边承受着多方面的骚扰逼签,一边又无法解决实际问题,同时在镇里工厂工作的黄先生还有可能面临失业的风险,无奈之下,有幸联系到京平拆迁律师,并在多次电话沟通和面谈的情况下,决定委托吴国强和段悦秋两位律师,帮助自己尽快摆脱困境。
京平拆迁律师介入后,先对案件进行全面的了解和分析,根据在江苏以往的办案经验迅速、有针对性的制定维权方案,并第一时间开展工作。针对拆迁部门对委托人及家人实施跟踪、上门骚扰、毁坏摄像头等行为,律师指导当事人及时报警并保存记录,以书面的形式申请人身财产保护,并向政府、拆迁部门发送律师函等,经过上述程序,黄先生一家的生活回到了以前的状态,同时征迁部门也愿意与黄先生一家主动沟通征迁事宜,维权得到初步成效。
律师通过调查后,发现整个征迁程序存在很多漏洞,并针对相关征迁文件提起法律程序,与此同时,当地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委托人作出《责令限期交出土地告知书》,律师指导委托人针对该《告知书》申请听证,进行陈述、申辩,并从补偿事实的角度与政府征迁部门进行对话,争取协商解决实际问题。后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当地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直接对委托人作出《责令限期交出土地决定书》,律师随即指导委托人对其进行诉讼,在拿到被告提供给法院的证据材料后,律师一针见血指出该《决定书》最明显的违法之处,将此作为与征迁部门协商谈判的筹码,并在庭审过程中完整指出,以至于庭审刚结束,镇政府征迁部门就与委托人及代理拆迁律师主动联系并协商安置补偿事宜。最终这个诉讼以“委托人与征迁部门达成了协议”而撤诉结束。
委托人用信任和坚定不移
与律师共同完成了这次攻坚
整个案件在疫情情况下,历时一年顺利结案。在此期间,镇政府征迁部门的领导多次与委托人、律师进行协商,也专门来北京与律师会谈,律师充分把握协商谈判的机会,用专业、智慧帮助委托人得到了最大的补偿权益,不仅得到征迁部门的尊重,更让委托人的绝对信任得到了最大的回馈。
为表感激之情,黄先生和蔡女士送锦旗一面,书“真情维权,不负重托。弘扬法律,维护公平。”锦旗的背后,是认可更是责任。今后,京平拆迁律师仍会砥砺前行、严谨敬业,不负当事人所托,不忘法律人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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