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母亲立了一个代书遗嘱,她名下的房产明确了继承人,但涉及的房屋却面临着拆迁。最近,林女士的母亲去世,遗嘱房因为房屋拆迁已经换成了两套拆迁安置房,那么,这两套拆迁安置房是否继续按原遗嘱执行还是需要和其他继承人平均分配?
根据林女士介绍,父亲离开得早,母亲生前在律师见证下,立下了一份遗嘱,明确将自己所有的平房都留给她继承。该遗嘱盖有母亲的指印和私章,并有律师代书私章,并由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见证。
然而两年前,母亲名下的房子遇上拆迁变成两套拆迁安置房,林女士和她的孩子一起住进了两间产权房。在第二年,母亲去世不久,拆迁方就把两套拆迁安置房交给林女士,并办理了入住手续。
今天,她的姐姐就自己的安置权问题和她产生了纠纷。姐姐认为,老母亲的遗嘱中的无遗嘱人并不符合代书遗嘱的法定形式要件,而且在立遗嘱时,老母亲已经年迈,而遗嘱内容显然不是她的原话,很难确定该遗嘱是否属于老母的真实意思。第二,遗嘱中所指的房子是在老母生前被拆迁的,而现在所指的标的物已经灭失,则该代书遗嘱应当认定为无效。由此,在因拆迁而得的两套房屋中,老母亲的财产份额应依法继承。
近年来,出现了不少房屋拆迁工程,不少老旧社区面临拆迁。而且随着房地产的持续升值,房屋成为一家主要资产。若安排不当,就容易因财产问题引发家庭矛盾。所以现在越来越多的人自觉地事先安排好自己的财产,而且遗嘱房遇到拆迁情况相当普遍,那么,房屋拆迁后,原来的遗嘱效力是否会发生变化,成为很多人有意识地安排好财产的意愿。
京平拆迁律师认为:房屋所有权转移的遗嘱是有效的,我国继承法规定,开始继承后,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李女士提出的老母代书遗嘱,虽然她母亲不识字,但有代书人、见证人见证签名,以盖指印、私章方式证实自己意思表示符合常理。因此,代书遗嘱通常是合法有效的。
与此同时,尽管遗嘱中所述房屋确实已不存在于母亲生前拆迁,但她母亲得到的安置房份额显然是原房屋价值的换算,因此林女士可以按照遗嘱继承这份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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