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经常说,土地征收需要经过合法程序,拒绝违法征收、暴力征收。土地征收不同于其他单一的行政行为,征收的整体流程涉及到多个程序,同时涉及到诸多具有法律效力的征收文件。这些文件由负责征收工作的政府部门负责公告,并根据征收文件的内容安排一步步进行。那么土地征收时必须要有哪些文件,您知道么?
下面我们就来一起来了解一下土地征收时必须要具备的文件,以及文件没有公开的时候如何处理。
一、政府征地时必须要有那些征地文件
合法的征地必须具备征收土地预公告、征收土地公告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这三个必备文件。
征收土地预公告通常是在土地征收之前,由征收政府对即将进行的征收项目进行的公开文件,内容较为简要,一般来讲包括征收土地范围、面积、征收土地目的以及展开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等。通常还会附上拟征收土地范围的示意图。
相比于征地预公告,征地公告就显得更为复杂,内容也更为重要。土地征地的批准情况、被征用土地的基本情况、以及征地补偿的安置途径,同时需要告知被征收人意见反馈的复议诉讼通道,保证被征收人权利行使。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通常内容更为繁多,主要为征收范围内的土地、地上物等价值认定提供标准。同时针对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的补偿内容进行具体介绍,包括补偿安置的程序、时限、奖励等,根据本地区征收范围内的实际情况作出安置补偿具体方案。
二、征地文件未公开如何处理
在实践中征收实施部门总以各种理由不公开以上文件,防止实际操作的补偿及安置与文件内容和承诺存在差距,被认真的老百姓抓住了把柄,因此很多征收公告和补偿方案都没有依法张贴并公告。更有些被征收人的土地已经被征收完毕却没有见过一份征地批文。如果政府开展征收项目,作为被征收人却没有见过如上文件,那征地程序必然存在违法之处,被征收人想要获得公平合理的补偿安置也就得不到根本保障。
这时候,老百姓就可以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要求政府公开这些必备文件。负责信息公开的部门会在收到申请的2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供相应文件。如果政府拒绝公开,或者怠于处理公开申请,我们可以进一步向上级政府申请复议,要求上级政府责令下级政府限期公开申请信息。
三、信息公开相关规定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规定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土地征收与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属于基层政府及部门主动公开的内容。《土地管理法》也明确规定国家征收土地、地方征收土地都需要经法定程序批准后公告并组织实施。关于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都属于需要依法进行公开的内容。
但是,信息公开征地文件中也有一定的技巧和方式方法。如果我们仓促提起信息公开,很有可能会被征收部门直接拒绝、敷衍回复或推诿,浪费了时间却徒劳无获。此外,需要警惕的是,征收土地工作展开却没有公开征地文件,这种土地征收多半都存在猫腻。建议您咨询专业拆迁律师,根据您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为您解答征收与补偿中遇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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