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想要富、先修路”。乡村振兴行动的不断深入,给农村经济、文化发展插上了腾飞的翅膀,“村村通”、“路路通”进入了高质量、全覆盖的加速阶段,很多村民都体会到了公路建设给生活带来的便利。今年,国务院相继出台了《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和《农村公路扩投资稳就业更好服务乡村振兴实施方案》,在国家大政方针的指导与规划下,农村修路的工程将会进一步扩大。
但农村修路是一个非常复杂且浩大的工程,在农村修路的过程中,由于道路规划,常常会涉及到占用征收农民土地的问题。那么,农村修路占地补偿应该怎么算?国家对于农村修路占地的补偿是如何规定的呢?
一、农村修路占地补偿标准
农村修路有利于通村通户,将农村带入城市。如果修路临时占用土地,可以适当进行占用补偿。如果是县道或者省道等更高级的公路扩宽永久占用,那么将按照公路征地的补偿办法进行补偿。其补偿主要包括国家补偿和地方补偿。具体的补偿标准包括土地补偿、安置补助费、土地青苗补偿以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
1、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安置补助费。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位需安置人口的安置补助标准为该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到六倍。但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有产值倍数的最高限制。
3、青苗补偿费青苗补偿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农作物和经济林木的补偿也有所区别。能收获的农作物尽量直接收获,而处于成长期的农作物将根据播种时间及产值的不同予以补偿。经济性林木尽量选择移植方式,减少经济损失,必须砍伐的也将按照实际经济价值进行补偿。具体的补偿金额各地区在实际补偿方案的计算中有一定差异。
4、其他附着物补偿费如果修路占用农民土地,土地上建设了房屋或其他设施,那么因征地被毁损的房屋及相关设施,征收部门应参照有关标准支付地上附着物的迁移费或补偿费。
二、农村修路占地补偿归谁
按照《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征用土地时,土地补偿费归村集体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直接归村民个人所有;村民安置费应由统一的安置单位所有,并用于人员安置管理和使用,如果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可以直接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同时,农场修路占地还要遵循征地补偿不低于原有生活水平的补偿要求。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等由经过市、县政府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土地被征用时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等补偿标准的产值,以省级国土资源部门所确定的为准,下级政府及征收部门遵照执行。
京平律师提醒您,在国家统一保障被征收农民基本生活水平及财产权益的原则性标准下,各地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制定了具体的占地修路补偿标准。但一般来说,被占用一亩地可以获得四万到八万不等甚至更高的补偿,但是各地的征收政策可能会出现差异,具体可参照各省市发布的地价文件来评估自己的土地补偿是否合理。如果遇到征地补偿方面的问题,农民朋友们一定要及时咨询专业拆迁律师,为自己争取合理的征地补偿,避免财产权益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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