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在征收拆迁过程中,征收方和被征收人都将目光锁定在“签协议”环节中。征收拆迁中,能逼着被拆迁人在拆迁协议上签字,征收方的任务就完成了一半。于是,各种逼迫被拆迁人搬迁的手段屡禁不止,断水、断电、断气、停断供暖等这些干扰被拆迁人生活的违法行为,甚至成了拆迁方的必杀技。
遇到断水断电,老百姓的生活将会受到极大影响,不少拆迁户熬不住,逼不得已就只能搬迁。此时我们的生活情况已经十分紧迫,但是还要保持临危不乱。
跟着以下维权步骤,依法有效维权:
虽然说,没有征收就不会被断水断电。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的断水、断电、断气等行为都是征收方“指使”的。一旦我们发现房屋被断水、断电、断气、供暖,首先要第一时间联系供电供水公司,了解断电断水的原因和主体。
情形一:供电供水供气公司自主停断供给
律师说法:
根据《民法典》《电力法》《城市供水条例》等法律规定,供给公司对本片区内的住户连续提供电、水、气、暖等资源供给,是供给公司的法定职责,供给应当连续,不得随意中断。即使在特殊情况下,供给公司需要中断供给,也必须提前通知住户,并及时恢复。因此,就算是区域内房屋遇到拆迁,无故中断、停止对拆迁户的水电燃气供给也属于明显违法。
维权途径:
1. 一旦发现水电燃气断供,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我们要第一时间拨打报修电话或去现场咨询,要求维修人员尽快上门检修恢复供给。同时做好断供房屋现场的拍照、录像等工作。
在与有关部门和人员沟通时,我们要及时录音采证。如果报修后没有得到及时处理,可以进一步沟通,要求恢复供给,并将每一次的沟通情况都记录好,掌握证据才有维权底气。
2. 如果供给迟迟得不到恢复,供给公司又没有给我们一个准确说法,根据供给公司提供连续不中断能源的合同义务及法定职责,断水、断电属于存在民事违约行为,我们可以一方面向供给公司投诉,同时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情形二:政府部门因征收要求供给公司断供
律师说法: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征收方不能采取暴力、威胁或者中断水电供给、断路等非法方式逼迫搬迁。广大拆迁户一定要注意,在拆迁中遇到任何影响我们正常生活的逼签手段都是违法的!拆迁方对被拆迁人实施断水、断电、断路,以及突击、暴力强拆等做法均被国家明令禁止。发生这些行为,相关责任人还需要接受法律制裁!
维权途径:
1.发现因拆迁断水、断电、断路,被征收人应当及时报警,并在拨打报警电话时及时录音,要求警方对该情况调查处理。如果警方干预受到制约,那将会产生更大的行政或刑事责任。
2.除了报警,被拆迁人也可以向上级政府或房屋征收主管部门申请查处,要求政府履行查处职责,责令有关部门恢复供水、供电,通路,保障被拆迁人的基本生活不受干扰。
3.如果政府对我们提出的恢复水电保障基本供给的查处申请无动于衷,被征收人一定要收集好断水断电的照片、录像等实际材料,以及与政府部门协调沟通的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只要我们可以证明切身利益受到损害,经过查证属实,司法途径一定会守护我们心中的正义和公平,还老百姓一个公道。
情形三:法院强制要求供给公司停断
京平拆迁律师说法:
涉及到法院强制执行,要求停断能源供给,那么停断主体就从供给公司转移到了法院。此时断水断电等停断供给行为作为一种强制执行措施,涉及到一系列非常严格的执行程序。法院要向供给公司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以及必要证件、裁判文书,证明查封等行为的合法性。此时,供给公司就不得不配合停供,我们则可以对此提出执行异议。
综上,遇到拆迁断水、断电、断气等问题看似无解,实际上并非无计可施。在权利受到侵害之时,我们老百姓一定要有及时取证的意识,通过拍照、录音等留存证据,并第一时间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通过合法有效的途径,及时突破生活困境,顺利解决拆迁维权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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