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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泰安城市拆迁公告解读:泰安市岱岳区征地公告的法律剖析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5-01-16

2025年泰安城市拆迁公告解读:泰安市岱岳区征地公告的法律剖析
 
公告围绕泰安市岱岳区2024年第22批次建设用地征收,从批准文件到征收范围、工作安排及后续权利救济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说明,以下从多维度展开专业分析:
 
一、征地程序的合法性
 
审批环节:此次征地经山东省人民政府以《关于泰安市岱岳区2024年第22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鲁政土字J〔2024〕14号)批准。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需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省级政府通常拥有相应审批权限。这表明该征地项目在审批阶段符合法定程序,为后续征收工作的合法性提供了基础保障。
 
公告程序:公告明确指出在被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的村及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同时予以发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土地征收公告需在被征地所在的村进行张贴,同时利用信息化手段进行公开,以保障被征地群众的知情权。此公告的发布方式符合法定要求,确保了信息的广泛传播和公开透明。
 
二、征地范围与主体的明确性
 
范围界定:公告对地块1和地块2的四至范围进行了详细且明确的描述,精确到东至、西至、南至、北至的具体土地归属。这种精准的范围界定,有助于避免在征地过程中出现土地边界纠纷,明确了征收土地的具体位置和面积,保障了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对土地权益的清晰认知。
 
主体确定:准确列出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天平街道起驾店村、重河村。明确征地涉及的主体,使相关权益主体能够清晰知晓自身在征地过程中的地位和权利义务,便于后续开展征地补偿安置等工作。
 
三、征地补偿安置的相关规定
 
费用拨付:公告规定由泰安市岱岳区财政局按照签订的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时间,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拨付至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银行账户,将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拨付给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所有权人银行账户。这一规定保障了征地补偿费用能够准确、及时地发放到相应主体手中,符合《土地管理法》中关于征地补偿费用支付的相关规定,确保了被征地者能够获得应有的经济补偿。
 
交付土地:要求征地补偿安置有关费用足额拨付后,相关各方要及时清理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此规定在保障被征地者合法权益的同时,也保证了征地工作的顺利推进,平衡了政府和被征地者之间的利益关系。
 
四、被征地者的权利救济途径
 
公告告知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或者相关权利人,对山东省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批复文件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张贴满10个工作日后60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这一规定为被征地者提供了法定的权利救济途径,符合《行政复议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被征地者若认为征地批复文件侵犯其合法权益,可通过行政复议程序维护自身权益。同时,公告中明确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影响征收土地的实施,这既保障了被征地者的救济权利,又确保了征地工作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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