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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补偿标准:聚焦2025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的地区差异解读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5-03-12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聚焦2025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的地区差异解读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其不仅关系到被征地农民的切身利益,更影响着城乡发展的平衡与稳定。随着2025年的到来,各地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在政策指引与实际需求的交织下,呈现出不同的态势。从繁华都市到广袤乡村,从东部沿海到内陆地区,补偿标准的调整和执行情况如何?
 
一、核心结论
 
2025年土地征收补偿标准遵循“国家统一框架+地方具体细化”模式:
 
国家法律框架:依据《土地管理法》第48条,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补偿、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社会保障费用五项;法规1
 
地方执行标准:各省份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最低补偿标准,地市可进一步细化(如广州市黄埔区、河南省标准差异明显)。
 
二、全国统一性规则
 
补偿项目法定化(《土地管理法》第48条)
 
土地补偿费:按区片综合地价计算,每3年动态调整;
 
安置补助费:与土地补偿费合并计算,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
 
青苗/地上附着物补偿:按市场价值或地方政府制定的最低标准补偿;
 
社会保障费用:用于缴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等,单列计算。
 
补偿原则
 
“同地同价”:同一区片内同类土地补偿标准一致;
 
“先补偿后征收”:未足额补偿不得强制征收;
 
“协商优先”:未列入标准的特殊附着物(如古树、特殊设施),需协商或评估确定。
 
三、部分地区2025年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广州市天河区:根据穗天府征补告〔2025〕1号,土地补偿标准为382.5万元/公顷,安置补助标准为382.5万元/公顷。征地范围内的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天河区政府有关规定进行补偿。
 
广州市增城区:根据穗增府征前公〔2025〕36号,土地补偿标准为82.5万元/公顷,安置补助标准为82.5万元/公顷。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按《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增城区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办法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合肥市:根据合高征补安置〔2025〕5号,征收建设用地(含宅基地)采用宗地评估方式进行补偿安置,合肥高新区拟征收集体建设用地(含宅基地)补偿标准为105,010元/亩。地上附着物及青苗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合肥市区被征收土地上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合政秘〔2021〕1号)文件规定执行。
 
丰都县:根据丰都府告〔2025〕9号,征收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分地类,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制定公布的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乘以被征收土地面积计算。区片综合地价中,土地补偿费占30%,安置补助费占70%。安置补助费按照3.6万元/人的发放标准支付给征地人员安置对象。除房屋外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林木和其他经济作物等青苗,按照综合定额价补偿,以被征收土地面积扣除林地后的面积为准,每亩综合定额补偿标准为8000元/亩(含青苗2300元/亩)。
 
四、土地征收补偿的一般构成及规定
 
土地补偿费:一般是参照被征用耕地在被征收前三年内的平均年产值来确定,大致在六到十倍之间浮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安置补助费:根据实际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计算。每一位需要得到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用标准,以被征收耕地在被征收前三年内的平均年产值为基准,乘以四到六倍不等的系数,但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用,上限不能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内的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补偿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制定。对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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