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滕州市
征地拆迁公告:
地块1:位于盛泉路以南、信义路以西,涉及龙泉街道程堂居委会、冯东居委会。
地块2:位于塔寺北路以东、林梓路以南,涉及北辛街道冯河居委会。
地块3:位于夏庄街以南、信华路以西,涉及龙泉街道孙堂居委会。公告期限为2025年3月12日至2025年3月21日。
4月7日发布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涉及荆河街道西十里岗居、姜屯镇商村、龙泉街道冯东居等6个村庄,征收土地目的为政府组织实施交通基础设施所需用地。
拆迁补偿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3〕144号)批复的滕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拟征收土地位于Ⅰ级区片,补偿标准为126万元/公顷,其中农用地补偿标准为126万元/公顷。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鲁自然资规〔2025〕2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当前拆迁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开展土地征收工作。公告发布后,滕州市人民政府将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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