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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烟台市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征地拆迁公告及拆迁补偿标准和拆迁政策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5-04-25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
 
征地拆迁公告:烟台市人民政府发布了烟征预公告〔2025〕5001号,涉及烟台开发区古现街道百堡村、泊子村、汪家村、小赵家村。拟征收土地用于成片开发建设。还发布了烟征预公告〔2025〕1002号,涉及大季家街道小季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仲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地块拟用于成片开发建设,用途为商业用地。
 
拆迁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3〕144号)批复规定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如Ⅱ级区片每公顷补偿108万元。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按照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鲁自然资规〔2025〕2号)规定的标准执行。涉及农村住宅(或工矿企业)的补偿安置,由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会同相关镇街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单独制定补偿安置方案。
 
拆迁安置政策:一般会遵循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保障被征地农民的权益,具体安置方式可能包括货币补偿、房屋安置等,具体方案待相关部门制定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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