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山东张女士的住宅面临拆迁。张女士认为当地政府给的拆迁补偿款过少,一直未同意拆迁。一名冒充知名报社记者的女子何某谎称能帮张女士曝光拆迁问题,诈骗了张女士6万元的“曝光费”。2011年12月,何某被公安机关控制。
无独有偶某地农民遇违法强拆纠纷上访,跪求假记者帮维权结果被骗7万。记者只是截取了关注度高一些的新闻,看看,拆迁问题没有解决了反而上当受骗,拆迁又遇诈骗,命途多舛啊~遇见这样的事,我们还只单单认为这就是命吗?!不是的,策略问题。如果可以一开始就法律维权,不靠人情、不靠假记者就没有那么多糟心事儿了。
当然,您会说,怎么就偏偏会遇上假记者,我是通过正规渠道找到的记者,杠杠地真。图样图森破~媒体作为舆论监督的手段之一,优势自不必说,就说说为什么遇到拆迁不适合用媒体曝光手段。
首先媒体曝光的内容是要经过审查的,新闻媒体不是每一起投诉案件都会进行采访曝光的,他们也要把握新闻的新颖性,也是选择典型的案件进行报道。而是否属于典型案件也不是仅仅看人数来定的,对接触面广泛的媒体来说,你的案件可能就是微不足道的小案件,而置之不理,依赖媒体处理不是根本解决问题的办法。
而且传媒的实力也是有区别的,要知道“党报党刊党台党网理所当然要姓党,其他媒体也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这没有什么讨价还价的余地。我们讲政治家办报、办台、办网站,不是空洞的,而是具体的。绝不允许与中央唱反调,决不允许吃共产党的饭,砸共产党的锅。”(摘自媒体报道)所以在全国范围内的媒体上去投诉,让他们去报道,说真的,比上访的难度不相上下。现实中存在一种现象,主流媒体够不上,当地的媒体不敢报道,小众范围内的不入流媒体报道是没有任何效果的。再说报纸等媒体其实是以赢利为目的的一个机构,如果消息没有“卖头”报社乃至任何传媒机构都不会去当“杨白劳”。当然还有个更直接的方法,如果有钱的话直接买传媒的时间来发布你的消息也可以。
在自媒体盛行的当下,你会说不靠传统媒体,我自己发微博,发微信,发朋友圈。我遇见好多当事人,尤其在微博上,自己录下的政府的违法点,然后@一连串的大咖明星、律师求转发,说实话是都没有用的,说白了,为什么现在的这些工具叫自媒体,就是各个设立账号的人为了宣传自己的东西来设立的,没有利益,不是朋友,真正帮你转发的少之又少。不是拆迁律师悲观情绪占上风,而是现实情况确实如此,说到这,又有朋友说了,那别人的转发量刷刷的上涨啊,亲,难道你还不知道可以花钱,可以买粉,可以请水军的吗?
总的来说媒体曝光等手段话费很贵的不说,所以比起那些冤枉钱,律师费就显得太值得了,性价比很高~
最后一点是,媒体曝光是会引起拆迁办的反感的,要知道我们的目的不是和哪一个人或部门做对(除了走到最后是为了要一个说法),而是拿到合理的拆迁补偿,所以京平拆迁律师一般会选择启动法律调查阶段后抓住对方违法点之后给拆迁办施压,这样先让拆迁办来找咱们谈,提高拆迁补偿,要是能够通过谈的方式达到目的,我们就没必要采取计划矛盾的手段,要知道一旦媒体介入,拆迁办一般就会立马转变态度,商量回转的余地就非常小了。
如果我们对自己的利益真的看重的话,建议遭遇拆迁法律问题还是通过“闹”来实行,最好途径还是启动法律维权,如果我们的问题确实达到一定程度后,媒体自然也会加入进来竞相报道的,到时候我们就零成本达到双重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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