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腾讯新闻报道了这样一则新闻,相信大家都有所耳闻:“山东省济南市花园东路与正丰路路口向西几十米处还有两栋外表老旧的砖瓦平房,两栋房子位于道路正中间,占了约三个车道,成了老百姓议论纷纷的济南最牛“钉子户”。
因为它的存在,原本比较宽敞的双向六车道到了这里是既拥堵又混乱,而且它所在的正中间的这个车道,现在变成了临时停车场,房子两侧停放了四五十辆私家车。
新闻的背后,有人在谴责所谓的“钉子户”,国家建设是为了给大家创造更好的条件,修路也让大家出行更加方便,所以认为“钉子户”阻碍了城市建设;有人却认为,道路交通的影响打破了这一家人的宁静生活,污染和噪音打破了一家人的和谐生活!
我们在感叹唏嘘的同时,又有多少人真正知道“钉子户”心里的苦楚。一家人本来住的其乐融融,或许并不富裕,但是却在辛苦劳累的时候有一个栖身之所。但是,遇到拆迁,补偿款却严重低于市场价,导致拆迁户被拆后一夜回到解放前。我国已经进行数年的城镇化建设,一批又一批农民上楼,但不是所有上楼的农民都能像新闻联播里说的那样得到公正合理的补偿,在我国的广大地区,补偿过低甚至超低的情况也比比皆是。而且这种情况在法治化发展的今天,并没有本质的好转。许多农民被弄得失地又没有别的收入来源,最后陷入贫困。
就像最近,我们接到了数个河南拆迁户的咨询电话:“律师,我是河南的,我们这因为南水北调工程,大规模拆迁,但是补偿却是按照2006年的标准补偿,我们该怎么办?”
面对这样的问题,拆迁律师有时候会很无奈,因为遇到过太多次这样的问题,每次也都会做出相应的解答,但是总会有类似的问题不断涌现出来。通过这篇文章,拆迁律师想要告诉大家的是,如何在这样大规模的拆迁当中避免掉入拆迁陷阱。
这是国家政策,不签拆迁补偿协议就是跟国家作对
拿政策说事是拆迁办常用的手段之一,一旦拆迁户不同意他们的拆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他们就会摆出这样的理由,美其名曰--国家政策。何为国家政策?国家政策是指国家机关为了实现更好的宏观调控,以权威的形式或者标准化的规定在一定历史时期内,应该达到的奋斗目标、遵循的行动原则、完成的明确任务、实施的工作方式。
但是国家什么时候规定了拆迁给这么低的补偿,我们不得而知。也许就是作为拆迁办的几个领导坐在一起开个会,他们所谓的“国家政策”就出台了。实际上,真正应该遵守国家政策的应该是拆迁办,而不是作为弱势群体的拆迁户。所以,拆迁户如果遇到这种情况,一定不要拆迁户牵着鼻子走,善良地认为这就是国家政策,从而轻易放弃获得高补偿的机会。
超过这个期限,给你的奖励就没有了
奖励,这是一个多么美好的字眼,相信是每一个人内心深处无法抗拒的诱惑。所以,人性的弱点往往在拆迁过程中拆迁户加以利用。如果你的拆迁补偿合法合理,你非常满意,为了拿到这个奖励,你签字拿补偿确实是大快人心,但是如果给你的补偿不够你重新建房或者重新买房,还会严重降低你原来的生活水平,你还因为奖励而签字,这种选择,我们不做过多评价,但是却会为你感到惋惜。有时候,过什么样的生活是自己选择的,所以签完字后来又想反悔的,请不要再求助律师,因为这是你自愿的行为,律师也无能为力。
所谓“羊毛出自羊身上”,拆迁办以奖励的名义给你的补偿实际上本来就是你应得的。如果你在遇到拆迁的过程中理智一点,及时收集证据维权,也许你拿到的补偿数额会是奖励的好几倍,也不会让自己的生活一朝回到解放前。
你的房子是违章建筑,给你补偿已经不错了
违章建筑,顾名思义,就是违章建筑。在没有拆迁的时候,大家都相安无事,偏偏在遇到拆迁的时候,你家的房子成了违章建筑,他的房子也成了违章建筑。不知道拆迁户是怎么看待这个问题的,但是在拆迁律师的眼中,这无疑是拆迁办的一个策略。“你家没有房产证,当然是违章建筑!”拆迁办干脆利落的一句话,也许真的会让一大批人手足无措,因为他们真的没有房产证,所以有惶恐是正常的反应。
但是,没有房产证就等同于违章建筑吗?我们不止一次的强调过这个问题,无证不等于违章建筑!到底是不是违章建筑要结合当时的背景和法律具体分析,况且即使是违章建筑,也要有相关行政部门通过正规的程序来认定。不是拆迁办简单的一句话落地,你的房子就成了违章建筑!
河南出现如此大规模的拆迁,想必有无数的拆迁户正在被这些问题所困扰。但是拆迁办的招数换汤不换药,本质都是以最低的成本实现拆迁的目的。所以,希望处在拆迁当中的广大拆迁户能够提高警惕,不要掉入拆迁办的种种陷阱!
作者:于娜
版权所有: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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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案具有特殊性,请勿随意模仿,以免耽误维权时机,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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