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的浪潮席卷全国,损害人民利益的情况也随之产生。大多数拆迁户不仅没有顺利得到应得的拆迁补偿,还因为拆迁被弄得焦头烂额、苦不堪言。京平拆迁律师接触大量的拆迁户发现:因法律知识的缺失,拆迁户很容易采取以下几种错误的应对方式,殊不知有些方式会将自己置于极其不利的境地,甚至会亲手埋葬自己的拆迁补偿。
拿到合理拆迁补偿款的当事人,是不会做以下几件事的:
轻易相信政策性理由
“政策就是这样,你搬也得搬,不搬也得搬!”“超过这个期限,奖励就没有了!”“你不搬就是跟国家作对,跟村里的人作对”,拿政策说事是拆迁办的常用手段之一,一旦拆迁户不同意安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就会摆出这个理由、带上冠冕堂皇的“高帽”,但国家什么时候规定了拆迁给如此低的拆迁补偿,国家规定:先安置后搬迁、拆迁不得降低原有的生活居住水平、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拆迁户搬迁等。实际上,真正应该遵守政策的是拆迁办。
所以,拆迁户如果遇到这种情况,不要善良地认为拆迁补偿真该如此,不要因为轻易地相信,使自己一朝回到几年前……
消极应对,一拖再拖
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我们应该在法律确定的期限内去依法维权。很多人都认为,不签字、不搬迁就能保住房屋,提高拆迁补偿。实际恰恰相反,即使对《补偿决定书》、《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拆迁行政裁决》、《限期拆除违章建筑通知书》等文件置之不理,经过其他方式送达的法律文书依旧会产生效力,消极的应对方式有可能使自己错过起诉期限,为违法强拆开启大门。因为启动法律程序具有时效性,并不是任何时候权利被侵害的人都能通过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拆迁维权是场持久战,及时寻求法律的救助、提前布局,才能临危不惧,游刃有余。
以暴制暴,一争高下
遇到违法强拆、逼迁以牙还牙,各种工具一起上,使出浑身解数与拆迁办一争高下,总之就是豁出去了。实践中,以暴制暴者一般会被安上各种罪名,更有甚者会被判刑,承担刑事责任,这种对抗方式屡屡见诸报端,旁观者痛心,施暴者悔恨,如果采取暴力的手段伤害了自己,那么补偿再多有什么意义,如果伤害了别人,则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最终两败俱伤,得不偿失。首先保证自己的人身安全,才能想办法获得合理的拆迁补偿。
信访不信法,执着上访路
在协商不成,达不到合理拆迁补偿的情况下,很多百姓会选择到北京信访,2014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表示不受理越级上访。在现实的操作中,大部分信访者会被尾追堵截回去,有几个人是通过此途径解决问题的呢?就算真的信访了,也会被安排到当地政府解决,兜兜转转又回到原点。对于信访这种耗时耗力,又得不到解决的途径,你还在选择么?
遭遇拆迁大多数人先是茫然的,很多情况都不清楚,有时也见不到什么官方文件,似乎所有的消息都是听说的,再加上相关混乱情况的出现,就会出现六神无主,不知所措的局面,这时,一些错误的方式便顺势而生。因此,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对于获得合理的拆迁补偿显得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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