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维权——注定是一条布满荆棘的路。
“疯狂地、不计后果地达到他们的目的”大家如此形容“拆迁”。什么时候起拆迁成为了大家心中的洪水猛兽。走在即将被拆迁的红线范围内,到处可以看见标红的“拆”字,如此醒目,一夜之间贴满了搬家公司的广告。
有位老农这样说:“改善居民的生活条件,我们高兴的不得了,但是拆迁公司来了根本不一样,停水停电、半夜违法强拆、非法拘禁、威逼利诱各种手段层出不穷,拆迁补偿标准更是低的离谱,协议里面虽然有户主姓名、使用面积、过渡安置等多项明细,但是我们只需要在领款人处签字就行,其他都不准,甚至不愿签协议的好几个拆迁办的人一起抓着他的手逼他签字,我们没有选择权,他们说什么就是什么,看不到希望。”
真的看不到希望吗?我看未必。京平律所对大家的遭遇深表同情,为避免更多的人陷入“拆迁”泥潭,我们希望大家谨记以下几点:
01、口头承诺不可信
善良、淳朴是咱们老百姓最大的美德。老百姓总是相信咱们相关部门、相关负责人可以很好的解决咱们的拆迁补偿问题,经不住村干部或者其他负责人的游说,最后在拆迁补偿协议上签上自己的大名。殊不知对方的口头承诺没有一点价值,等最后补偿不到位的时候总会说:“某某某说一定给我们补偿到位,先让我们签了拆迁补偿协议,之后肯定会兑现的,那么大一个领导难不成还会骗了我们吗?”。事实证明,吃亏上当的并不在少数,拆迁办确实没有履行自己的责任,好多人确实6、7年了还在外面租房子,生活没有一点着落。
02、收集证据要及时
除了一些常规的收集证据的方法,比如录音录像、人证物证、保存拆迁办下发的文件、报警等,这里我们提示一点,如果你房屋没有任何证件或者实际面积比登记面积要多,那么加盖公章的入户调查单可以明确你房屋的实际建筑情况,一旦出现了房子被违法强拆,这一份加盖公章的入户调查单可以作为你房屋建设情况的证据之一。
03、参与、听证和异议
用好法律赋予你的参与、听证的权利。在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制定阶段,你有权申请听证、提出异议;在房屋评估阶段,你也有权选定评估机构,并且在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十日内如果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可以向房地产评估机构申请复核,对复合结果仍不满意的,可以申请专家鉴定。如果你不行使法律赋予你的权利,只知道消极抵抗,这是没有一点作用的,只会越来越被动。
04、信息公开拿材料
你还在抱怨拆迁办什么文件材料都没给吗?没有公告、没有批文、也没有评估报告,什么都没有?你还在为了了解拆迁情况东奔西走、费尽口舌,看着拆迁办互相推诿打太极吗?不,吃力不讨好的事我们干嘛要做,如果你想了解拆迁的相关材料直接申请信息公开,如果对方在法定期限内没有答复咱们,咱们照样可以通过举报、复议、诉讼追究对方不作为的责任,最后顺利拿到咱们需要的文件。
05、复议诉讼两手抓
首先,注意复议期限和诉讼期限,复议期60天,诉讼期6个月,自你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另外需要重视的是,有一部分公告文件不是直接送达给拆迁户的,而是通过公告的形式,在征收区域内向全体拆迁户送达,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就视为你知道了,如果超过了复议和诉讼期限,那么即使你再启动法律程序的话也很难进入实体审理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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