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多少拆迁户因为不懂法律、犹豫不决而耽误了最佳维权期,拖到收到行政违法强拆裁决这一步才紧张起来,急急忙忙咨询律师,我的房子真的会被违法强拆吗?律师回答:真的!
行政违法强拆裁决,在实践中常常以下面两种文书形式出现:一是针对违章建筑的拆除,由行政机关直接做出的行政强制执行决定,即行政违法强拆文书;二是针对合法建筑的拆除,由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作出的强制执行裁定,即司法强拆文书。不幸走到违法强拆最后一步的被征拆人,莫慌,继续往下看:
一、 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仍可复议或诉讼来救济
在征收拆迁过程中,被征拆人的房屋极易被相关行政机关认定为违章建筑,进而收到“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等类似法律文书,等拆除期限一过,拆迁户未采取任何行动(自行拆除或提起法律程序维权)的情况下,就会立马收到“强制执行决定”这类的最后通牒了。
《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拆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拆。”
对于违章建筑拆除而言,收到“强制执行决定”就意味着迈入了违法强拆的大门,但是只要拆迁户及时提起法律程序,仍可阻止违法强拆推进的脚步,暂时解除违法强拆警报。
京平拆迁律师提醒:
不要等到收到违法强拆决定后再火急火燎的找律师,行政违法强拆翻盘的关键是及时针对违法强拆决定之前收到的法律文书即“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或类似文件提起复议或诉讼,争取将其撤销掉,来保住房子,并且在此阶段提起法律程序拆迁户尚有喘息的机会,否则从收到违法强拆决定到房屋被违法强拆可能仅仅是几天的时间。
二、人民法院的非诉执行裁定,可申请再审或申请检察院抗诉来逆袭
收到法院作出的违法强拆裁定后还想保住房子,基本上是无药可救了,因为在现行的法律和司法解释中几乎找不到能采取救济途径的方式。只能尝试依法申请再审,走审判监督程序这条路。但是根据《行政诉讼法》第90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由此可知,即使提起再审程序,因为原判决、裁定并不停止执行,那么房屋仍有被违法强拆的可能性。
“不要问路在何方,路都是人走出来的!”针对非诉执行案子,申请再审的同时,我们可以一并提起中止执行的申请,双管齐下。比如之前我们办理过的河北任丘市魏先生家门面房被违法强拆案件,京平拆迁律师介入后经过不懈努力实现惊天逆转,最终违法强拆裁定被撤销,不仅保住了房屋,更为后续争取满意补偿埋下了伏笔。(精彩案例解析详见京平拆迁律师2017年9月24日文《法院给房子判了“违法强拆死刑”他们还是输了》)如果再审申请被驳回或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是否受理的裁定,还可以尝试走检察院抗诉或检查建议的途径。
对于合法强拆而言,收到“征收补偿决定书”(城市房屋征收)或“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农村房屋拆迁)就意味着迈入了司法强拆的大门,但是在收到法院的违法强拆裁定之前及时针对上述两个行政文书提起法律程序将其撤销掉,保住房屋成功逆袭并非难事,前提是不要等到房子没了再找律师!
京平拆迁律师提醒:
避免陷入“违法强拆绝境”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将维权时点大幅“提前”至征收补偿决定作出之时。如果及时对这一补偿决定提起复议或者诉讼,那么违法强拆自然就不会那么快的到来,从而留给拆迁户更多去协商、沟通、谈判的机会,而在具体案件中,很多征收补偿决定的违法点是非常非常多的,只要抓准时机及时提起法律程序将其干掉就是胜利的第一步。最后,还是那句话,专业的事要交给专业的人来做,舒心,放心,也安心!
此刻正面临违法强拆威胁的您,如果读完这篇文章,感觉受益匪浅,请转发出去,让更多身处拆迁困境中的人看到,谢谢!
拓展阅读:   拆迁补偿标准   拆迁安置不合理怎么办?   拆迁法律知识   拆迁律师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