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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湖南省《湘西自治州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自2022年4月28日起实施
新版湖南省《湘西自治州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第二十一条 拆迁有合法手续的宅基地,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拆迁对象意愿,可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进行公平、合理的补偿
2022-11-16 -
新版湖南省《常德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草案)》即将发布于2022年9月16日召开听证会
新版湖南省《常德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草案)》即将发布于2022年9月16日召开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提高集体土地征地拆迁的科学性、民主性和透明度,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等相关规定,我局拟对《常德市集体土地征收与
2022-11-16 -
新版湖南省《汝城县集体上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自2022年8月31日起施行
新版湖南省《汝城县集体上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第三十三条 拆迁集体土地上住宅类房屋的补偿,包括房屋拆迁补偿费、装饰装修补偿费、搬家补助费和过渡期安置补助费四项费用。房屋拆迁补偿,即房屋主体部分的重置成本,是指对被拆迁人合法
2022-11-16 -
新版湖南省《永顺县县城南区规划区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暂行办法》自2021年3月21日起施行
新版湖南省《永顺县县城南区规划区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暂行办法》集体土地上的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积、结构,以房屋权属证书为准。没有房屋权属证书的,以土地权属证书或者用地批准文件结合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调查认定的结果为准;没有房屋权
2022-11-15 -
湖南省《武冈市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2022年未修订继续按照2019年施行标准执行
湖南省《武冈市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第三十六条& 8194;& 8194;房屋拆迁安置按照有关规定,采用货币安置、安置房安置和迁建安置。货币安置是指对被征拆人的合法房屋按照本办法确定的房屋征收补偿标准征收后,由其自行购买商品
2022-11-15 -
新版湖南省《武冈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自2021年10月21日起施行
新版湖南省《武冈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八条& 8194;未在本村生产生活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的,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同意下,可以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向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村民转让宅基地。
2022-11-15 -
湖南省《茶陵县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征求意见稿)》新版即将发布,已于2022年7月25日召开听证会
湖南省《茶陵县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征求意见稿)》拟定于2022年7月25日举行《茶陵县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如有变更,另行通知),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2022-11-15 -
新版湖南省《郴州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自2022年4月20日起施行
新版湖南省《郴州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第三十三条 拆迁集体土地上住宅类房屋的补偿,包括房屋拆迁补偿费、装饰装修补偿费、搬家补助费和过渡期安置补助费四项费用。房屋拆迁补偿,即房屋主体部分的重置成本,是指对被拆迁人合法
2022-11-15 -
新版湖南省《岳阳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征求意见稿)》于2022年11月18日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
新版湖南省《岳阳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征求意见稿)》于2022年11月18日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听证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科学性、合理性、必要性和可行性等发表意见和质询
2022-11-14 -
湖南省《攸县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自2022年9月6日起施行
湖南省《攸县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第三十三条 被征拆房屋权属证书齐全或者具有用地批准、规划相关批准手续的,由县征地中心组织自然资源、住建、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和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合法性认定:
2022-11-14 -
湖南省《岳阳县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标准》自2022年10月14日起施行
湖南省《岳阳县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标准》第三十六条 货币安置是指对被征拆人的合法住宅房屋进行补偿后,政府给予自购商品房补助,由被征拆人自行购买商品房的安置方式。(1)合法住宅房屋面积不超过100平方米的,按3000元 平方米给予自
2022-11-11 -
湖南省《邵阳县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细则》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湖南省《邵阳县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细则》(二)土地权属来源合法,房屋未登记的,其土地面积按合法土地权属来源资料确定,其建筑层数最高按3层认定。对超过3层的部分,整栋房屋在规定签约期内签订拆迁协议的,参照房屋结构补偿标准给
2022-11-11 -
湖南省《娄底市集体土地征收及其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自2022年9月13日起施行
湖南省《娄底市集体土地征收及其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第四十六条& 8194;& 8194;城市开发边界内,符合安置条件的被拆迁人,按55平方米 人的面积给予自行购房补助,其中,娄星区、娄底经开区按4500元 平方米的标准予以补助,冷水江市、涟源市、
2022-11-11 -
湖南省《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与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暂行办法》自2022年10月13日起施行
湖南省《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与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暂行办法》(一)房屋征收安置补助1 宗地证内面积低于60平方米(含60平方米)的,按每宗地60平方米的基数标准计算,一次性发放购房安置补助34万元。2 宗地证内面积超出60平方米的,
2022-11-11 -
江西省《新余市城市规划区内征收集体土地补偿标准调整方案》自2020年9月10日起施行
江西省《新余市城市规划区内征收集体土地补偿标准调整方案》渝水区城南街道办事处、城北街道办事处、袁河街道办事处、仙来办事处、通州办事处、新钢街道办事处、仙女湖区仰天岗办事处应星管理处区域内征收的集体土地。耕地(含水田、菜地、旱地)补偿
2022-11-09 -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各乡镇征收集体土地补偿标准调整方案》自2021年1月27日起施行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各乡镇征收集体土地补偿标准调整方案》渝水区下村镇、珠珊镇(一类片区);良山镇、罗坊镇、姚坪镇、水北镇(二类片区);界水乡、新溪乡、人和乡、鹄山乡、南安乡(三类片区)区域内征收的集体土地。耕地、园地、人工高产油茶园、养殖
2022-11-09 -
江西省《分宜县征收集体土地补偿标准实施方案》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江西省《分宜县征收集体土地补偿标准实施方案》江西省分宜县辖区范围内。征地补偿标准(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根据各乡镇统一年产值标准的差异,将全县分为四个区域,执行不同的征地补偿标准。I级:分宜镇(大台村、站前村、介桥村、水北村、新
2022-11-08 -
江西省《弋阳县土地征收补偿办法》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江西省《弋阳县土地征收补偿办法》第五条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按照省政府批准公示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即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组成,构成比例为1:1,计算如下:(一)弋江镇、南岩镇、花亭街道、桃源街道1 人均耕地(水田、旱地)0 3亩以上、园地、
2022-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