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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城市拆迁政策:澄海区城镇建设用地征地补偿与安置政策解读
在城市发展的进程中,土地征收是推动城镇建设、完善基础设施、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环节。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政府发布的2023年度第五十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第二次公告),明确了征收莲华镇碧砂经济联合社土地的各项事宜。结合当前拆迁
2025-04-18 -
珠海城市拆迁政策:珠海土地征收新办法下的权益保障补偿政策
在城市化持续演进的当下,土地征收与拆迁成为城市拓展和更新的关键环节。珠海市为规范相关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契合当下拆迁行情,致力于保障各方权益,推动城市建设有序前行。& 8203;
2025-04-17 -
深圳城市拆迁政策:罗湖区东门街道湖贝A3地块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分析
罗湖区东门街道湖贝统筹片区城市更新单元A3地块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出台,是城市发展进程中的重要举措,与当下房地产市场行情和拆迁政策紧密相连。该方案旨在推动城市更新,改善区域面貌,同时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在当前的市场环境下具有独特意
2025-04-16 -
广州城市拆迁政策:花都区拆迁补偿安置政策契合行情的多维挑战
在当前城市化快速推进的大背景下,各地拆迁工作不断开展,拆迁政策的合理性与有效性直接关乎居民的切身利益以及城市的长远发展。广州花都区出台的农民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结合当下拆迁行情,具有诸多值得深入剖析之处。& 8203;
2025-04-15 -
广东城市拆迁政策:进一步规范土地征收工作规范及拆迁行业的关联剖析
在当前城市建设与发展进程中,拆迁工作成为推动城市更新、完善基础设施以及实现公共利益的重要手段。广东省出台的《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征收土地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字〔2024〕6号),为省内的征收土地工作提供了详尽且规范的指导
2025-04-14 -
广东《潮州市城区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安置办法》自2018年10月12日起施行2023年未调整
《潮州市城区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安置办法》所称的城区是指湘桥区、枫溪区、凤泉湖高新区辖区范围,未含潮安区范围。潮安区、饶平县可参照本办法规定和自身实际,制订有关实施细则。
2023-05-25 -
广东省《清远市违法建设认定和分类处理办法》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第十条 对不符合规划的违法建设,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区分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情形和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情形的违法建设。
2023-03-14 -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住宅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自2020年7月22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对于持有集体土地房产证、集体土地使用证(个人住宅建设用地)及宅基地证(符合“一户一宅”及宅基地建房标准)的村(居)民个人住宅主要通过加建、原址重建或改建等形式实施建设,涉及不可移动文物或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预先保护对象等保护建筑,应
2023-03-14 -
广东省《广州市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办法》最新版自2023年2月18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第四十条 征收土地涉及农村村民住宅的补偿安置方式包括复建安置、产权调换、货币补偿等。选择复建安置或者产权调换的,农村村民住宅权利人应当结清货币补偿金额与复建安置或者产权调换的房屋价值的差价。
2023-03-14 -
广东省《珠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最新版自2023年1月19日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或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区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被征收
2023-03-07 -
广东省《广州南沙集体土地和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广东省《广州南沙集体土地和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第二十三条 房屋实际面积超出房地产权证记载的面积或产权证不全或无产权证,需要补偿安置的,按以下办法确定应补偿房屋面积:(一)1988年12月31日前(含1988年12月31日)建成的,按实测面
2022-11-02 -
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办法》自2018年10月24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办法》第十一条 土地补偿、安置补助、青苗补偿由被征地农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主体与属地镇(街)协商选定“综合包干价”或者“实地清点计价”两种方式之一进行补偿。第二十五条 房屋补偿包括房屋基准补偿、房屋
2022-11-02 -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实施细则》自2019年3月1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实施细则》第十三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农村集体资产,应当在区级以上交易服务机构进行交易:(一)农村集体拥有的建设用地、发展留用地出租、转租(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除外);(二)对农用地(包括耕地、果园、鱼
2022-11-02 -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自2020年1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农村集体资产包括:(一)法律规定属于农村集体的可交易的耕地、荒地、山地、林地、草场、水面、滩涂等土地经营权以及经济发展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宅基地等建设用地使用权;(二)属于农村集体所有的森
2022-11-01 -
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实施细则》自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实施细则》农村集体资产包括:(一)法律规定属于农村集体所有的可交易的耕地、荒地、山地、林地、草场、水面、滩涂等土地经营权以及经济发展用地、公共设施用地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二)属于农村集体所有
2022-11-01 -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自2020年9月22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所有的资产,包括:(一)法律规定属于农村集体可以交易的耕地、荒地、山地、林地、草场、水面、滩涂等土地经营权以及经济发展用地、公共设施用地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二
2022-11-01 -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集体经济发展留用地管理办法》自2021年3月4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集体经济发展留用地管理办法》对选址地块上建构筑物予以拆迁补偿、开展地块清表工作,但不予平整。选址于本村域范围内的,无征地补偿款、缴纳社保等,选址于本村域范围外的,按新征地处理。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2022-11-01 -
广东省《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实施细则》自2021年3月17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广东省《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实施细则》本实施细则所指的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是指将农村集体资产承包发包、租赁、出让、转让以及利用农村集体资产折价入股、合作建设等交易行为。
2022-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