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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法院裁定“不予受理”违法
当事人华先生(化名)在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牛山镇某村拥有合法房屋,东海县人民政府因在当地修建道路拟对华先生的房屋进行征收。但始料不及的是,东海县人民政府在未与房屋产权人华先生签订安置补偿协议的情况下,便将当事人的房屋违法强拆。违法强
2014-08-26 -
法院判决市政府未依法履行职责
马先生(化名)在江苏省苏州市浒墅关镇拥有两套合法房屋先后被不明身份人员违法强拆,出离愤怒的马先生誓要找到真凶并追究其法律责任。马先生经过打探,从苏州赶到了北京,找到了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本案由京平拆迁律师团队中资深首席顾问赵健律师和
2014-08-26 -
省国土厅借补正之名设置障碍,复议至国土部终得纠正
某电厂的厂房位于安溪县金谷镇某村,其厂房和设备在莆永高速公路(安溪路段)建设征地拆迁范围内,且均已遭违法强拆。北京京平拆迁律师团队介入本案后,指派赵
2014-08-20 -
四十个日夜奋战成功维权,当事人多获一套住房和六十万现金
面对征收补偿极不合理,理由又极其荒谬的拆迁办,不签补偿协议继续谈判是情理之中的事,谁知,拆迁办竟先发制人将当事人的房屋偷拆.这就是家住河南省新密市某村的楚河(化名)的真实遭遇。京平拆迁律师团队介入后,由首席顾问律师赵健律师、资深主办
2014-07-18 -
房屋遭遇连夜违法强拆,拆迁律师助阵获胜诉判决
周先生是如皋市如城镇某组的居民,在该镇合法拥有十二间房屋。2012年11月份,周先生突然收到一份拆迁通知书;2013年5月29日夜里九点半,如城街道办的副主任带着几十个人忽然闯进了周先生家里,采取暴力手段将周先生十二间房子的门窗砸毁,把屋里的录
2014-07-09 -
街道办未批先占被查处,被占耕地得以保全
安先生等38人是山东省菏泽市东明县某街道办事处大的村民,并在该村承包有耕地,进行农业生产。街道办事处于2013年进行招商引资,引进了某电器公司和某建材公司,选址确定在大安先生村的土地上。加上大村委会修建的幼儿园共有三块土地,需要占用村民
2014-06-27 -
拆迁律师显身手,镇政府违法强拆被确认违法
江苏宿迁某创办于2004年,是一所依法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成立民办学校。学校创办以后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先后获得市、区民办先进教育单位等各项荣誉。然而由于政府拆迁良好的教学秩序被打破。从2011年开始经常有不明身份人员的人员来学校滋事、骚扰学
2014-06-23 -
拆迁律师连贯动作,破解立案难题
刘先生家住江西省萍乡市开发区,拥有合法房屋。由于开发区的不断发展,刘先生房屋所在地块被政府划在征收范围内。对于政府拆迁刘先生很理解,也很配合。但是当拆迁办找到刘先生协商拆迁补偿的时候,刘先生却没有看到对方的诚意。刘先生认为拆迁办给
2014-06-20 -
泰州市国土局被迫撤销并重新做出复议决定
张先生等6人是江苏省泰兴市宣堡镇的村民,在村里都有自己的房屋。因为政府拆迁,六人的房屋被划在了拆迁范围内。但是镇政府从拆迁开始就没有出示任何和征收相关的文件,并且想要以非常低的补偿标准进行拆迁。补偿标准的争议使双方迟迟没有签订拆迁
2014-06-04 -
企业遭违法强拆起诉无门,拆迁律师破解立案难题
尹先生投资2000多万元,在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马营镇某村承租了十几亩土地,经工商、税务,环保等各级政府部门审批,成立了某混凝土有限公司。2013年5月28日,当天一支400多人的违法强拆队闯进该公司,短短的一天之内就将尹先生苦心经营的企业化作废
2014-05-26 -
赔礼道歉不能代替该承担的法律责任
杨先生、刘先生等10户是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的居民。他们在尧都区各自有房屋。由于政府征收,房屋面临拆迁。对政府的拆迁,杨先生等10户对政府的工作一直都很配合,但是在安置补偿的问题上和政府产生了分歧。杨先生等10户认为政府给的补偿标准太低,
2014-05-21 -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过低,律师成功中止违法强拆进程
年近七旬的陶然女士(化名)在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拥有合法房屋,总面积为200余平方米。该住宅地处夷陵区中心的黄金地段。2011年初,房屋所在地块因开发建设商住楼,陶然女士的这套房子被列入拆迁范围。然而,由于开发商提出的补偿标准过低,双方一直
2014-05-20 -
违法强拆维权一波三折,拆迁律师助阵获胜诉判决
张先生是四川省彭州市濛阳镇某村的村民,在该村拥有一套合法房屋,该房屋被列入政府拆迁范围。在拆迁过程中,由于和政府在补偿问题上存在很大分歧,张先生的房屋一直没有拆除,直到2013年10月11日早晨,一伙不明身份的人员忽然闯入张先生的房屋,将
2014-05-20 -
尧都区国土资源局信息公开不作为,复议取得四连胜
杨先生、刘先生和刘女士等10户是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的居民。这10户人家,在临汾市尧都区都有自己的房屋。由于政府征收,他们都遇到同样的事情,房屋面临拆迁。面对政府的拆迁,杨先生等10户对政府的工作一直都很配合,但是在安置补偿的问题上和政府
2014-04-29 -
政府认定的“违法建设”终获合理补偿
当事人浦明(化名)先生在江苏省江都市某镇拥有集体土地使用权及房屋。2011年,扬州市江都区某镇政府修建高速公路,使蒲先生的房屋面临拆迁。因补偿不合理,双方一直未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后镇政府以违法建设为由,下发了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2014-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