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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拆迁该怎么补偿《土地管理法》是怎么规定的?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征收补偿,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期生计有保障。征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
2021-10-13 -
以环境保护的名义对养殖场进行无补偿征收拆迁合法吗
以环境保护的名义对养殖场进行无补偿征收拆迁合法吗,我国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共六章四十四条,分别从立法目的、政府职责、监管制度、禁止养区、限制区域、猪场建设要求、配套环保设施、排污要求、拆迁补偿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
2021-10-13 -
征地拆迁中因参军、上学户口迁出再迁回,变成非农业户口有补偿吗?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也就是说,在征地补
2021-10-12 -
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费计算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未提供周转房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在过渡期内已过的临时安置补助费+由于对非住宅房屋的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
2021-10-11 -
征收拆迁公告公布的时候抢栽、抢种、抢建行为是否合法?
所以在征收拆迁公告公布的时候抢栽、抢种、抢建是不合法的。在土地纳入征收范围后,《征收土地预公告》和《征收土地公告》上都会载明: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在征收土地范围内新建房屋及其它地上附着物,不得抢栽、抢种作物、抢栽果(果)木等,对抢
2021-10-11 -
拆迁户如何选择合适的拆迁补偿方式
无论是要钱还是要房,拆迁户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结合上述利弊对比来分析,选择适合自己的拆迁补偿方式。京平拆迁律师提醒大家,为了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利益,在选择拆迁补偿方式之后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时,一定要注意协议内容是否明确、具体。
2021-10-09 -
没有签订书面拆迁补偿协议,只有口头约定可以吗?
下面由京平拆迁律师给您讲讲关于口头承诺的效力,除依据《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及补偿条例》等行政法规判定口头协议的效力外,还可适用民事法律规范,而不违背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强制性条款。因此,如果行政法规没有规定某项行政协议
2021-10-09 -
用地单位逾期二年未使用的土地,土地使用权将无偿收回
《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
2021-10-08 -
房屋征收拆迁可以向拆迁户公开哪些信息?
房屋征收拆迁申请信息公开,一直没有回复该怎么办?可诉诸法庭。根据《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第一项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下列政府信息公开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
2021-09-30 -
不清楚自家的养殖场是不是在禁养区里,责令拆除能拿到补偿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四十条规定,禁止在下列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一)生活饮用水的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二)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养区
2021-09-30 -
房屋征收时面积和房屋产权证上不一样怎么算?
《房屋登记办法》第26条规定,如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与房屋登记簿记载不符,除有证据证明房屋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房屋登记簿为准。
2021-09-29 -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损失拆迁户要注意这些征地拆迁文件
通过公告程序,我们可以区分拆迁办是否违法,这也是目前拆迁初期最快的识别方法。试想一下,如果拆迁办没有公告或者公告中没有审批文号,审批时间是几年前的旧文件,那一定是拆迁办策划的非法拆迁。通过早期识别违法行为,可以及时遏制后续拆迁补偿
2021-09-29 -
征收方用这些理由和你谈拆迁补偿一定要注意
拆迁补偿没有达成协议,拆迁办就说我们的房子是违章建筑,不给拆迁补偿直接就要拆除。逼你二选一,要么选择一分钱拿不到,要么老老实实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在实践中,尤其是房屋或土地产权证有缺陷的拆迁户都会遇到这种情况。在这里我们要告诉大家的
2021-09-29 -
安置房买卖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
安置房买卖多为签订拆迁安置协议,但房屋尚未交付而进行转让或出售。因签定安置协议至房屋交付,中间间隔时间长,变动较大,尤其是价格持续上涨,到交房时价格可能相差比较大,考虑到自身利益受损,拆迁户拒绝交付房屋,要求提价,最终导致双方矛盾
2021-09-28 -
镇政府委托评估公司对高速公路项目养殖场拆迁的评估工作事后不支付尾款
2018年某日,评估公司收到了镇政府支付的预付款。2019年某日,镇政府收到了评估报告,按照协议约定镇政府应向评估公司支付余款。然而,评估公司向镇政府开具养殖场余款发票交付镇政府,镇政府收到后一直未支付,经多次催促无果。
2021-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