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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金华市区2022年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补偿标准》自2022年4月10日施行
浙江省《金华市区2022年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补偿标准》浙江省金华市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临时安置费补偿标准(一)二环以内每平方米每月18元;(二)二环以外每平方米每月16元。被征收人住宅房屋征收临时安置费每户每月少于750元
2022-09-27 -
浙江省《金华市区征收集体所有土地上房屋补偿实施意见》自2022年6月18日起施行
浙江省《金华市区征收集体所有土地上房屋补偿实施意见》 (二十一)安置采取宅基地安置、公寓式安置和货币安置三种方式:1 宅基地安置是指由被征收人按农村村民住宅建设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后,按规划要求建设住宅房屋2 公寓式安置是指统一建造或
2022-09-27 -
浙江省湖州市《关于调整完善湖州市区征地补偿安置政策和加强征地管理工作》2022年为调整继续沿用2021年施行版本
浙江省湖州市《关于调整完善湖州市区征地补偿安置政策和加强征地管理工作》浙江省湖州市市区征收农用地(不含林地)和建设用地6 3万元 亩(土地补偿费2 52万元 亩、安置补助费3 78万元 亩)。被征地村集体经济组织也可以申请按实评估,但补偿标准
2022-09-26 -
浙江省德清县《关于调整德清县征地补偿安置政策及加强征地管理》2022年未做调整继续按照2020年施行标准执行
浙江省德清县《关于调整德清县征地补偿安置政策及加强征地管理》浙江省德清县征收耕地、其他农用地和建设用地的,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62000元 亩,其中土地补偿费24000元 亩、安置补助费38000元 亩。浙江省德清县征收青苗及地上附着物(不含房屋)
2022-09-26 -
浙江省《长兴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县征地补偿标准及加强征地管理的通知》2022年未做调整继续沿用2020年施行版本
浙江省《长兴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县征地补偿标准及加强征地管理的通知》浙江省长兴县征收耕地、其他农用地(除林地以外)和建设用地区片综合价格标准为62000元 亩,其中土地补偿费24500元 亩、安置补助费37500元 亩。浙江省长兴县征收林地区片综
2022-09-26 -
浙江省《安吉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县征地补偿安置政策的通知》2022年未做调整继续沿用2020年施行版本
浙江省《安吉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县征地补偿安置政策的通知》征收农用地(除林地)和建设用地的,区片综合价标准为56000元 亩,其中土地补偿费20000元 亩、安置补助费36000元 亩。征收林地的,区片综合价标准为40000元 亩,其中土地补偿费16000
2022-09-26 -
浙江省《杭州市区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2022年未做调整继续沿用2021年施行版本
浙江省《杭州市区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浙江省杭州市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实行包干补偿,按照征地总面积一次性补偿给被征地社区(村)包干统筹使用,并根据“有苗(物)补苗(物)、无苗(物)不补”的原则,由被征地社区(村)据实补偿给相应的
2022-09-26 -
《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于2021年9月29日经浙江省第十三届人大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
《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已于2021年9月29日经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同时废止。
2022-06-27 -
浙江省《金华市区集体所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试行)》2022年现行有效
浙江省《金华市区集体所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试行)》2022年现行有效,第二十二条 浙江省金华市安置以户为单位。安置人口的住宅建设占地限额为每人25平方米。该户宅基地面积按安置人口数和限额面积确定。宅基地安置按“一户一宅,不超标
2022-03-14 -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征收集体所有土地上房屋补偿实施办法》2021年最新版出炉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2021年最新土地征收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上虞区征收集体所有土地上房屋补偿实施办法》出炉,第九条被征收房屋的户型限额标准按房屋建筑占地面积计,小户1-3人为90平方米,中户4-5人为125平方米,大户6人及以上为140平方米。第十六
2022-03-14 -
浙江省2020年最新《龙游县Ⅱ区域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试行)》发布
浙江省2020年最新《龙游县Ⅱ区域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试行)》发布,第十五条 安置方式。征收实施单位对被征收人实行产权调换安置。产权调换是指征收实施单位提供联排、公寓或联排+公寓三种安置方式中的一种或若干种由相应类型的产权户按
2022-03-07 -
浙江省海宁市2022年最新《黄湾镇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和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试行)》出炉
浙江省海宁市黄湾镇2022年土地征收房屋拆迁补偿标准《黄湾镇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和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试行)》出炉,附件1浙江省海宁市黄湾镇青苗补偿标准参照表,附件2浙江省海宁市黄湾镇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表,附件3浙江省海宁市黄湾镇树
2022-03-04 -
浙江省海宁市《盐官百里钱塘观潮景区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公寓房安置补偿实施意见(试行)》2022年有效
浙江省海宁市公寓房拆迁安置补偿标准《盐官百里钱塘观潮景区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公寓房安置补偿实施意见(试行)》2022年有效,三、标准户型的房屋安置(二)标准户型(即符合海政办〔2000〕21号文件规定,具备村民建房条件但其他户型除外)安置面积标
2022-03-04 -
浙江省《常山县城区集体土地征收房屋补偿安置办法(试行)》最新已于2020年经县政府通过
浙江省《常山县城区集体土地征收房屋补偿安置办法(试行)》最新已于2020年经县政府通过,浙江省常山县被征收人的可安置面积,按该户核定的可安置人口及选择的不同安置方式所对应的安置系数进行确定计算。(一)基准安置面积按被征收人核定的可安置人口
2022-03-04 -
2022年最新《江山市市区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出炉
2022年最新《江山市市区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出炉,第十九条 符合安置人口条件的人均可安置面积标准分为40平方米和80平方米两档,具体按《江山市市区征收集体土地房屋安置人口核定办法》(详见附件2)规定办理。附件:1 浙江省江山市市区
2022-03-04 -
《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2022年现行有效
《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2022年现行有效第三十二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持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022-02-08 -
《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2022年现行有效
《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2022年现行有效第三十二条除依照本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房屋征收决定效力终止以外,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向
2022-02-08 -
《温州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2022年现行有效
《温州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2022年现行有效第二十三条 从事房屋征收评估业务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具有相应资质,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2022-0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