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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蚌埠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2022年未做调整将继续沿用2011年版本
安徽省《蚌埠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第十八条 安徽省蚌埠市对住宅房屋价值补偿金,被征收人可以选择按被征收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计算,也可以选择按政府确定的优惠价格计算。政府确定的优惠价,以被征收住宅所处区域新建普通商品住宅
2022-06-24 -
安徽省宿州市《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重点改造建成于2000年底前、基础设施严重老旧缺失、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
安徽省宿州市《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重点改造建成于2000年底前、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严重老旧缺失、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主城区、市管园区、县城(城关镇)住宅小区(包括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住宅小区)。已实施基础类改造
2022-06-23 -
安徽省《宿州市市区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实施细则(试行)》棚户区改造安置方式分为自主购买房源安置、政府购买房源安置和货币补偿安置三种形式
安徽省《宿州市市区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实施细则(试行)》第四条 房屋征收货币化安置,可以采用政府购买房源安置、政府组织棚户区居民自主购买房源安置(房票安置)和货币补偿安置三种形式。第五条 埇桥区房屋征收办公室负责征迁项目的摸底、房源需
2022-06-23 -
安徽省《宿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公布了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房屋价值计算方式,2022年未做调整继续沿用2013年版本
安徽省《宿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第十八条 安徽省宿州市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货币补偿款按照被征收房屋评估价格结合认定面积确定。公式如下:货币补偿款=被征收房屋评估价格×认定面积第十九条 安徽省宿州市被征收人选择房
2022-06-23 -
安徽省《宿州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住宅房拆迁选择货币补偿按2倍房屋重置价补偿,2022年未调整继续沿用2013年版本
安徽省《宿州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第二十三条 安徽省宿州市拆迁住宅用房,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按被拆迁房屋重置价的2倍予以货币补偿。第二十四条 拆迁有效权属证明或建房批准手续载明用途为商业用途的房屋、集体土地上
2022-06-23 -
安徽省《宿州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办法》2022年未做调整将继续沿用2013年版本
安徽省《宿州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办法》第十四条 安徽省宿州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金包括基础性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基础性养老金从统筹资金中支付,个人帐户养老金从个人帐户资金中支付。个人帐户资金支付完毕后,从统筹资金中支付。具体待遇
2022-06-23 -
安徽省《亳州市城区规划范围内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规定》2022年未做调整将继续沿用2015年版本
安徽省《亳州市城区规划范围内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规定》第十一条 安徽省亳州市对被征收房屋实行货币补偿安置或产权调换安置方式,由被征收人自愿选择。第十二条 完全货币补偿安置。被征收人以家庭及其所有自然院落为单位,选择完全货币补
2022-06-22 -
安徽省豪州市公布集体土地征收程序从发布征地预公告开始到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结束一共十三步和相关法律依据
安徽省豪州市公布集体土地征收程序:一、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二、开展土地现状调查、三、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四、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五、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六、组织听证、七、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八、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九、申
2022-06-22 -
《安徽省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安徽省危房改造重建房屋补助2万元,修缮加固补助6000元
《安徽省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安徽省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政府资金采取分类补助,补助标准
2022-06-21 -
安徽省《亳州市城市更新实施办法》以优化改造为主,拆旧建新为辅,自2021年9月14日起施行
安徽省《亳州市城市更新实施办法》(二)少拆多改、注重传承、融合发展。采取留改拆相结合,以保护传承、优化改造为主,拆旧建新为辅。对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镇、历史建筑、非物质文化遗产等进行全方位保护,(四)公众意愿、民生优先、
2022-06-21 -
安徽省《亳州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办法(修订)》已于2017年进行修订,2022年未调整
安徽省《亳州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办法(修订)》第十二条 安徽省亳州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金的发放标准为:(一)个人不缴费,也未缴纳集体土地补偿费的,每人每月发基础性养老金220元。(二)个人不缴费,但按规定缴纳集体土地补偿费的,每人每月发基
2022-06-21 -
安徽省《淮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2022年未做调整将继续沿用213年版本
安徽省《淮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 安徽省淮北市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和取得用地方式等因素,以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同地段、同类型普通房屋市场价格确定。第二
2022-06-21 -
安徽省《濉溪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流程》从申请房屋征收开始到征收结束一共分为七大步
安徽省《濉溪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流程》从申请房屋征收开始到征收结束一共分为七大步:一、申请房屋征收程序、二、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程序、三、由县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四、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程序、五、房屋征收补偿程序、六、房屋
2022-06-21 -
安徽省《淮北市采煤沉陷村庄搬迁安置补偿管理办法》按照人口支付搬迁安置费用,人均补偿面积为32平方米每平方米补偿1100元
安徽省《淮北市采煤沉陷村庄搬迁安置补偿管理办法》第五条 安徽省淮北市采煤沉陷村庄搬迁补偿,采取按照人口支付搬迁安置费用。采煤企业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采煤沉陷区村庄搬迁安置补偿费用:(一)搬迁安置户人均补偿面积为32平方米,单位面积补偿标准
2022-06-20 -
安徽省《淮北市城市更新行动实施方案》城市更新包含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危旧房及老旧厂房改造
安徽省《淮北市城市更新行动实施方案》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科学制定老旧小区改造年度实施计划,优先实施建成时间较早、设施严重落后、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筹资有保障的小区。(四)实施棚户区改造工程。切实做好城镇危房搬离整治,通过拆除修缮加固
2022-06-20 -
安徽省《合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标准》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安徽省《合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标准》一、搬迁费(一)住宅房屋:每户按1000元 次计算2次。(二)非住宅房屋:根据合法有效的建筑面积予以补助。办公用房按10元 平方米;营业、生产加工、仓储、旅馆等其他非住宅按13元 平方米。(
2022-06-20 -
安徽省《合肥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实施意见》将2000年以前建成的老旧小区和回迁安置小区优先纳入改造
安徽省《合肥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实施意见》在国有土地上建成、失修失养失管严重、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纳入改造范围。其中,对2000年以前建成投入使用的老旧小区和政府投资建
2022-06-20 -
安徽省《合肥市被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补偿安置办法》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安徽省《合肥市被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补偿安置办法》第七条 个人在宅基地上建设的房屋,按照住宅房屋认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以及乡镇企业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设的房屋,按照非住宅房屋认定。(一)房屋面积大于人均6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按照
2022-0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