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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收住宅房屋选择货币安置的将给予货币补贴
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山西省太原市征收住宅房屋选择货币化安置的,在对原建筑面积货币补偿基础上,按照房屋市场评估单价增加15平方米的货币补贴;增加补贴面积后不足55平方米的,不足部分按被
2022-07-12 -
《山西省城乡规划条例》已由山西省第十一届人大第十三次会议于2009年11月26日通过,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山西省城乡规划条例》已由山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9年11月2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1991年9月19日制定、1997年12月4日修正的《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同时废止。
2022-07-12 -
《山西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2022年未做修订,将继续沿用2016年版本
《山西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已由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5年9月24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三条 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补偿公平、结果公开的原则。第六条
2022-07-12 -
《山西省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办法(试行)》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山西省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办法(试行)》第八条 农村宅基地审批,应当符合村庄规划,未编制村庄规划的应当符合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第九条 村民新建住宅,应当尽量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确需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法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2022-07-12 -
《山西省农村自建房规划管理办法(试行)》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山西省农村自建房规划管理办法(试行)》第七条 农村自建房必须符合村庄规划(未编制村庄规划的应当符合乡镇国土空间规划);位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等区域的农村自建房,还须符合相关专项规划。第八条 农
2022-07-12 -
《山西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5年)》全省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866个到2025年年底完成改造
《山西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5年)》2021年,山西省全省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866个。到2022年年底,完成全省需改造小区总量的35%以上;2023年年底,完成总量的60%以上;2024年年底,完成总量的80%以上;到2025年年底,基本完成改造任务
2022-07-12 -
安徽省《黄山市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规定》2022年未调整将继续沿用2020年版本
安徽省《黄山市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规定》安徽省黄山市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由已确定的房屋评估机构对被征收人的房屋进行评估,其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安徽省黄山市
2022-07-12 -
安徽省《安庆市2022年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棚户区改造2022年目标为新开工3848套基本建成7977套
安徽省《安庆市2022年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总体目标:安徽省安庆市2022年全市棚户区改造年度目标任务为新开工3848套,基本建成7977套。力争6月底前完成新开工目标任务的60%,10月底前完成新开工目标任务的100%,11月底前完成基本建成目标任务的100
2022-07-12 -
安徽省《安庆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2018年版有效期延至2024年4月30日
安徽省《安庆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根据《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庆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的通知》(宜政发〔2015]14号)规定,为保持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的延续性和稳定性,经评估审查,市政府决定,延长
2022-07-11 -
安徽省《铜陵市市辖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助及奖励暂行标准(修订)》已于2022年修改调整完毕
安徽省《铜陵市市辖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助及奖励暂行标准(修订)》一、货币化补偿安置奖励标准对配合房屋征收工作,选择货币化安置的被征收人,给予综合性奖励(一)被征收房屋是住宅的,在被征收房屋市场评估价格基础上,对被征收人给予30%奖
2022-07-11 -
安徽省《宣城市2022年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之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11月新开工棚户区改造504套,12月建成3218套
安徽省《宣城市2022年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之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工作目标:安徽省宣城市2022年10月底前完成棚户区改造新开工504套,11月底前完成基本建成3218套。棚户区改造实行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模式。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按标准进行
2022-07-11 -
安徽省《宣城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已于2016年修改调整完毕
安徽省《宣城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将《宣城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第五条、第六条内容进行合并。对第五条第二段“房屋征收调查摸底、结果公示”等内容进行修改和完善,并单独列
2022-07-11 -
安徽省《芜湖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助奖励规定》已于2022年公布实施
安徽省《芜湖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助奖励规定》安徽省芜湖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对签约期限内签约搬迁的被征收人可给予一定的奖励。奖励标准不超过被征收房屋价值(含附属设施及装饰装修价值)的15%。 安徽省芜湖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商业
2022-07-07 -
安徽省《马鞍山市2021年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公布了马鞍山市城镇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计划
安徽省《马鞍山市2021年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公布了马鞍山市城镇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计划:全市76个小区涉及54319户1789栋楼,安徽省马鞍山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内容:道路整治、给排水设施改造、电力设施改造、电信设施改造、燃气
2022-07-07 -
安徽省《马鞍山市中心城区2020年棚户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棚户区改造政府主导市场运作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
安徽省《马鞍山市中心城区2020年棚户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一、基本原则(一)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充分发挥政府的组织引导作用,在政策和资金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注重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充分调动企业和棚户区居民的积极性,吸引有实力的企业和社会
2022-07-07 -
安徽省《马鞍山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2022年未做调整将继续沿用2020年版本
安徽省《马鞍山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第十四条 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公示期限不得少于7天。安徽省马鞍山市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的,半数以上的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国
2022-07-07 -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重点改造2000年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支持提质改造,鼓励提前改造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对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进行重点改造,支持提质改造,鼓励提前改造。安徽省重点改造建成于2000年底前、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老旧缺失、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城镇住
2022-07-07 -
安徽省《六安市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老旧小区改造前对圈占公共用地、毁绿种菜、侵占消防通道、擅自搭建等行为进行集中整治
安徽省《六安市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安徽省六安市在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前对业主擅自圈占公共用地、毁绿种菜、侵占消防通道、擅自搭建建筑物和构筑物等行为进行集中整治。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社区要摸清基本情况,经自然资源
2022-0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