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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最新修订版已于2022年3月21日开始公开征求意见
《黑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为进一步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推进公众参与政府立法,提高立法质量,现将《黑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在2022年4月22日前,通过以下3种方式提出意见:
2022-07-18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工作实施意见》如补偿标准低于该区片已签订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标准按已征收补偿安置标准执行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工作实施意见》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节补助之和作为最终实际土地补偿安置费用标准。如该标准低于该区片市政府已经征收过并签订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的标准,按已发生的补偿安置标准执行。黑
2022-07-18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实行棚改安置房屋先行建设,确保回迁安置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二、工作原则(一)坚持政府主导,科学组织规划。 (二)坚持捆绑改造,统筹效益平衡。(三)坚持统筹收储,实施梯度开发。(四)坚持先建后拆,确保回迁安置。实行棚改安置房屋先行建设(六
2022-07-18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和就业服务暂行办法》转为非农业户口被征地农民纳入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和城镇就业服务体系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和就业服务暂行办法》第四条 土地被征收(征用)时,未转为非农业户口的被征地农民(以下简称未转非被征地农民),按照《哈尔滨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和就业服务暂行办法》规定参加未转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转为
2022-07-18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2022年未做修订将继续沿用2018年修订版本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第十八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区人民政府应当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补偿实行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两种方式,被征收人可以自行选择。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住宅房屋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和因征收
2022-07-18 -
《黑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规范化工作规程》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黑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规范化工作规程》第九条 [未经登记的建筑调查、认定和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依法补偿;认定为违法
2022-07-15 -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鼓励棚户区居民选择新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方式进行安置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三)合理确定棚户区改造安置方式。各地要因地制宜,在充分尊重居民意愿的前提下合理确定安置方式。商品住宅去化周期较短的市县要及时调整棚户区改造安置政策,合理控制货币化安置比例
2022-07-15 -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指导意见》改造范围是建成使用20年以上配套设施不全、环境脏乱差的住宅小区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指导意见》改造范围。建成使用20年以上、配套设施不全、环境脏乱差的住宅小区和有维修使用价值的楼房。具体标准由市(地)、县(市、区)政府根据各自实际确定。黑龙江省老旧小区改造应广泛征求
2022-07-15 -
山西省运城市《关于对被征地农民实行基本养老保险补贴的实施意见》社会保险补贴对象为土地征收失去土地享有土地承包权的16周岁以上在册农村居民
山西省运城市《关于对被征地农民实行基本养老保险补贴的实施意见》山西省运城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补贴对象,主要指因政府依法统一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而导致失去全部或大部分土地,且在征地时享有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的16周岁(含)以上在册农村居民。
2022-07-15 -
山西省《临汾市中心城区城中村改造暂行办法》中心城区155平方公里范围内的城中村改造适用本办法
山西省《临汾市中心城区城中村改造暂行办法》第二条 城市中心城区范围内(155平方公里)的城中村改造,适用《临汾市中心城区城中村改造暂行办法》。中心城区之外的城郊村和城边村实施改造,参照《临汾市中心城区城中村改造暂行办法》。第八条 城中
2022-07-15 -
山西省临汾市《关于对被征地农民实行基本养老保险补贴的意见》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由当地政府足额安排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费用
山西省临汾市《关于对被征地农民实行基本养老保险补贴的意见》山西省临汾市征收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时,由当地政府足额安排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费用。对全部失地的,人均筹资标准为本县(市、区)上一年度城市低保标准的139倍;对大部分失地的,人均
2022-07-15 -
山西省《晋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2022年未做修订将继续沿用2018年版本
山西省《晋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第七条 山西省晋城市对认定为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的建(构)筑物及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依法不予补偿。第八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与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权
2022-07-14 -
山西省《长治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重点改造建成于2000年以前失养失修设施不完善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
山西省《长治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山西省长治市老旧小区改造重点改造城市或县城(城关镇)中建成于2000年以前、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已纳入城镇棚户区改
2022-07-14 -
山西省《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被征地农民实行基本养老保险补贴的实施意见》养老保险补贴对象为征地时享有集体土地承包权年满16周岁在册农村居民
山西省《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被征地农民实行基本养老保险补贴的实施意见》补贴对象: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对象,主要指因政府依法统一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而导致失去全部或大部分土地,且在征地时享有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的年满16周岁(不
2022-07-14 -
《山西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试行)》对老旧小区改造需要达到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作出了规定
《山西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试行)》2 5 安全改造 建筑物修缮时应维护原有房屋功能,不得随意改变现有建筑使用性质,不得随意改动原有承重结构构件,确保主体结构安全、建筑使用安全。新增改造设施、管线等应满足防火、防爆等安全要求,
2022-07-14 -
山西省《阳泉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5年)》2021年新开工老旧小区改造172个2025年底完成改造任务
山西省《阳泉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5年)》2021年,山西省阳泉市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72个。到2022年底,完成全市需改造小区总量的45%以上;2023年底,完成总量的70%以上;2024年底,完成总量的85%以上;到2025年底,基本完成改造
2022-07-14 -
山西省《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城市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补偿的实施意见》棚户区改造选择产权调换在征一还一基础上给予5平方米的住房奖励
山西省《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城市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补偿的实施意见》选择产权调换安置的棚户区居民,在被征收房屋原建筑面积“征一还一”的基础上,每证给予5平方米的建筑面积作为改善性住房奖励。在给予5平方米的改善性住房奖励后面积不足5
2022-07-14 -
山西省《晋中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5年)》共计852个老旧小区需要改造涉及56830户
山西省《晋中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5年)》山西省晋中市2021—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目标:榆次区303个老旧小区需要改造,太谷区138个老旧小区需要改造,祁县173个老旧小区需要改造,平遥县17个老旧小区需要改造,介休市48个老旧小
2022-07-14